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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正起草网络犯罪案司法解释

来源:新巨人  日期:2017/10/21 13:59:38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最高检:正起草网络犯罪案司法解释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16日透露,2016年以来,全国因涉嫌计算机犯罪被检方提起公诉的共1568人,仅今年1至9月就有710人,同比上升80.7%。41169人因涉嫌网络电信侵财犯罪被公诉,今年前9个月就有22268人,同比上升118.6 %。
计算机网络犯罪将持续上升
王松苗表示,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
“相比传统犯罪,作为智能型犯罪的计算机网络犯罪主体一般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知识,钻社会监管空子的能力较强。”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今后相当一段时期,计算机网络犯罪总量将会呈现持续上升态势,跨国性计算机网络犯罪也将不断增多。
利用移动智能终端实施的犯罪、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发的犯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的犯罪将持续高发,一些传统犯罪也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升级。“我们当前面临的现实安全威胁很大程度上来自网络空间,网络安全的复杂性、影响力已远远超过传统安全,值得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王松苗说。
及时追回赃款赃物并做好返还工作
王松苗透露,最高检将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定性、定罪标准、共同犯罪、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特别是电子证据的认定等重点难点问题和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深层次研究。
同时,还将研究制定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等共同制定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
王松苗表示,将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方式,及时追回赃款赃物并做好返还工作,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损失。
手机定位记录等被用于犯罪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韩晓峰介绍了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
他说,此类犯罪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隐蔽性强。非接触式犯罪特点明显,跨国跨境作案突出。
“犯罪分子借助现代通讯工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科技手段,人在境外,专门针对中国人实施诈骗,跨区域犯罪,甚至境内外勾结作案。”
据悉,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大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逐渐从撒网式、地毯式向量体式、订单式诈骗发展。除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地址等传统静态信息外,手机定位记录、通话记录、开房记录、车辆运行轨迹等动态信息越来越多被用于犯罪。
打击电信诈骗存三大难题
韩晓峰说,打击电信诈骗存在电子证据审查认定难、案件定性处理困难、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的难题。
他解释,犯罪分子运用科技手段的水平在提高,反侦查能力在增强,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认定工作带来困难。
此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公检法办案人员在有些问题上还存在认识分歧。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透露,最高检会同最高法正在共同研究起草《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针对《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确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目前正在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出台。”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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